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通知 宜府发〔2006〕3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川府发(2006)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提高对发展气象事业重要性的认识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对国家安全、社会进步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对经济发展具有很强的现实性作用,对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前瞻性作用。 “十五”期间,我市气象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我市的气象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气候监测和探测系统还不完善,气象现代化水平还不够高,天气预报的准确率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求。我市每年频发的干旱、冰雹、暴雨、雷暴、洪涝、滑坡等自然灾害,严重制约我市社会经济特别是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提供准确及时的气象预报预警服务,对提高全社会防御灾害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各级政府及其气象主管机构要采用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气象法律法规和工作的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