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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反应治疗和死亡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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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恩施州政办发〔2006〕23号
【发布日期】 2006-09-08
【实施日期】 2006-09-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反应治疗和死亡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反应治疗和死亡补偿暂行办法》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二〇〇六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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