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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确定九龙坡区广厦城·森林峰物业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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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重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渝价〔2006〕523号
【发布日期】
2006-09-08
【实施日期】
2006-09-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确定九龙坡区广厦城·森林峰物业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
渝价〔2006〕523号
广厦重庆第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广厦城·森林峰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你公司受广厦重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广厦城·森林峰实施物业管理服务。根据你司申报:广厦城·森林峰高层住宅具备有,绿化面积约12887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化面积约9.12平方米,有物业管理用房;大社区配套有游泳池、网球场、羽毛球场、蓝球场;有健身活动区;有喷水池、流动水景;精装修进户门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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