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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全州“十一”黄金周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贵州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黔东南府发〔2006〕29号
【发布日期】 2006-09-08
【实施日期】 2006-09-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全州“十一”黄金周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黔东南府发〔2006〕2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十一”黄金周是我州旅游的又一旺季,为进一步做好2006年“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全州人民群众和广大游客过上一个安全、祥和、愉快的节日。根据州人民政府2006年9月4日州政府常务会议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县市(区)、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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