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住房供应结构调整稳定住房价格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针对当前部分地区房地产市场中供应结构不合理和价格上涨过快等突出问题,国务院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先后下发了国办发(2006)37号、鄂政办发(2006)38号文件(以下简称两个《通知》)。两个《通知》对解决住房供应结构和价格上涨问题提出了重要的指导原则和具体的工作要求,是指导今后一段时期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重要文件。为贯彻落实好两个《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市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各项工作,引导和促进我市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持国民经济的平稳较快增长,经市政府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