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宁县委办公室、武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争创平安县活动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武办发(2006)18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开发区,街道办,县委各部门,县直及条管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开展争创平安县活动的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武宁县委办公室、武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9月8日 关于开展争创平安县活动的工作意见 创造和谐平安的社会环境,既是建设美丽、富裕、和谐、强盛的社会主义新武宁的重要基础,也是实现和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内容。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县委、县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到2008年底,在全县开展争创和谐平安县活动,并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为目标,以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深入开展“安宁工程”,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努力提高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水平,充分开展创建平安家庭、平安村居(社区)、平安乡镇(街道)、平安县等系列活动,深入推进和谐平安武宁的建设,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确保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二、工作目标 争创平安县的工作目标为:至2007年底,我县达到省级标准。 具体工作目标为:实现“五个提高”,达到“五个领先”,“五个降低”。 “五个提高”: ——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队伍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水平明显提高; ——政法队伍文明司法、公正司法水平明显提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