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上海市2006年第二批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登记备案情况的通知 (沪学位办〔2006〕6号) 各相关高校: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委托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对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进行登记备巡查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997)2号)精神,今年,我办对复旦大学等5所院校在本市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申请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经研究,同意复旦大学生5所院校申报的共12个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准予2006年第二批登记备案(见附件)。 请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举办院校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要求,加强办班过程的管理,保证充分的教学时数,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维护研究生课程进修的声誉。我办将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委托上海教育评估院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办班情况。具体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六年九月八日 附件: 上海市2006年第二批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登记备案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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