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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容环卫局、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市容环卫城管执法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容环〔2006〕130号
【发布日期】 2006-09-08
【实施日期】 2006-09-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市容环卫局、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市容环卫城管执法工作的通知
沪容环〔2006〕130号


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城管执法部门、局属各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7周年国庆即将来临。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市容环卫、城管执法工作的实际,为了给全市人民欢度佳节营造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和和谐、顺畅的执法环境。现就做好国庆期间市容环卫、城管执法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市容环境
  1、深入推进三类区域创建工作。围绕今年创建目标,进一步加大创建工作推进力度。要认真对照年初计划和创建导则的要求,对创建任务的进展情况和完成质量进行一次自查自检,并采取切实措施,加快创建进度,提高创建质量。创建区域中涉及主要道路、景观区域、重点地区的路段要抓紧冲刺,争取于9月30日前提前完成或基本完成,向国庆献礼。
  2、大力开展难题顽症综合治理。一是要全面开展中心城区综合整治乱设摊工作,坚持疏堵结合,一方面要对严禁区域内的各类乱设摊和跨门营业现象开展专项执法活动,9月底基本做到严禁区域无乱设摊现象;另一方面要积极开展严控区域和控制区域内的整治和疏导工作试点,探索综合整治的有效办法和途径。二是要积极开展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整治活动,规范渣土垃圾运输管理,提高渣土运输车辆的密闭化运输程度和车辆整洁程度,有效控制渣土垃圾飞扬散落。三是要延续和放大夏令热线的工作效应,进一步完善投诉处理的工作机制,妥善解决市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投诉处理的满意率。
  3、广泛组织市容环境清洁行动。进一步强化管理、保洁、执法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四位一体”的联动机制,切实提高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落实。一是要全面整治道路两侧和居住区内的暴露垃圾、乱堆物、乱晾晒、乱停放等现象,拆除各类破旧披棚和不规范布幅广告,尤其是对机场、火车站、客运码头、长途汽车站、地铁、轻轨等交通集散点、主要商业街区、旅游景点和下半年重要活动保障区域进行重点整治。二是要全面清洗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牌和沿街电话亭、候车亭、电线杆、变电箱、书报亭、彩票亭、牛奶亭、自行车棚、路名牌、交通护栏、信号灯、交通标牌、行道树桩等各类公共设施的污迹,全面清除各类黑色广告污染。重点确保主要道路、主要商业街区、主要景观区域、重要活动区域、高架道路沿线、大型公共绿地、“内光外透”工程重点地区、标志性建筑物的整洁、美观。三是要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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