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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调整进入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与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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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金府通(2006)25号
【发布日期】 2006-09-08
【实施日期】 2006-09-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金沙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调整进入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与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毕节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县市政务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毕署通[2004]28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明确我县进驻政务中心的部门与事项、人员的有关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进驻政务中心窗口的部门和人数
  (一)对原确定进驻政务中心单独设置窗口的17个部门调整为23个。其具体窗口和人数是:公安局3人(消防队1人)、工商局2人、国土资源局2人、建设局1人、房产管理局1人、文广局1人、卫生局1人、交通局3人(运管所、海事处各1人)、农机技术服务中心1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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