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近期实施方案(2006—2008)》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深府办〔2006〕153号
【发布日期】 2006-09-09
【实施日期】 2006-09-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近期实施方案(2006—2008)》的通知
深府办〔2006〕153号


  《深圳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近期实施方案(2006—2008)》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组织实施。

2006年9月9日
 
 
深圳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近期实施方案(2006—2008)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创新战略,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保障资源紧约束条件下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际化城市,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省委、市委相应实施意见的要求,以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深府(2006)106号)精神,除重点引进项目、重大投资项目、政府财政投资的公共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等用地可以协议方式出让外,其它用地在3年内逐步实现全部按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进行出让,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工作大局,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分阶段、分行业、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