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新农村商报》发行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陕西省商洛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9-11
【实施日期】 2006-09-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新农村商报》发行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商务部创办了《新农村商报》并已于2006年9月1日正式创刊,该报以免费向农村邮发赠阅的方式,为每个行政村赠报2份,以推动涉农商务信息下乡,更好的引导、培育农村消费和商品流通,促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商业发展。为了做好《新农村商报》的邮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识《新农村商报》的重要意义
  《新农村商报》是商务部“信福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立足于商务、面向农村和农民,坚持以农村流通为特色,为广大农民提供有关农村市场和商务政策的资讯服务,帮助农民了解农产品和农用生产资料的产量、价格等生产和流通情况,促进农副产品附加值提高和品牌培育,推动包括市场和企业在内的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