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口及劳动力抽样调查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06〕15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2005年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摸清了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全市人口数据、构成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根据调查结果重新调整规范了2000年以来全市及各区县的人均GDP、城镇化率等重要统计指标数据,为制订泸州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提供了客观准确的依据。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05)37号)和市政府与各区县政府签定的《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质量责任书》的要求,即从2005年起每年在全市开展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劳动力调查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6)48号)精神,从2006年第四季度起每年每季度将开展劳动力抽样调查工作。为了避免重复劳动,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