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沈政办发[2006]40号
【发布日期】 2006-09-11
【实施日期】 2006-09-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工作
沈政办发[2006]4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九月二十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