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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本市教育系统开展能源消费专项调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教委后〔2006〕9号
【发布日期】 2006-09-11
【实施日期】 2006-09-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本市教育系统开展能源消费专项调查的通知
沪教委后〔2006〕9号


各高校,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各委直属单位,各有关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关于本市开展能源消费专项调查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06)44号)要求,2006年下半年,将在全市有关行业内开展能源消费专项调查。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市教育系统被列入此次能源消费专项调查范围,为确保此次专项调查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开展能源消费专项调查是为了配合市政府确保实现2010年本市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比“十五”期末下降20%的目标,全面掌握本市教育系统的能源使用状况和结构,同时,也为教育系统落实节能降耗目标要求提供基础数据,为教育系统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工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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