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业厅等部门2006年全省秋冬种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制定的《2006年全省秋冬种工作指导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九月十九日
2006年全省秋冬种工作指导意见
2006年以来,全省农业生产平稳健康发展,夏收粮油创历史新高,秋收作物完成播种计划。但风雹、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频繁多发,特别是6月以来,省内北部、东北部地区发生了较为严重的夏秋连旱,对农业生产影响较大。抓好今年秋冬种工作,挖掘秋冬农业潜力,对于弥补秋收作物灾害损失,奠定明年生产基础,保持全省农业持续发展势头,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十一五”农业发展规划和当前生产实际,现就2006年全省秋冬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