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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加快小企业生成培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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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办发〔2006〕30号
【发布日期】 2006-09-12
【实施日期】 2006-09-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加快小企业生成培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吉政办发〔2006〕30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加快小企业生成培育的工作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九月十二日

关于加快小企业生成培育的工作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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