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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教强省”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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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鲁学位[2006]9号
【发布日期】 2006-09-12
【实施日期】 2006-09-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教强省”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有关科研院所:
 为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实现我省由高等教育大省向高等教育强省的根本转变,更好的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进一步落实科教兴鲁和人才强省战略,我们研究制定了以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山东省“高教强省”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
 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学习、科学论证、统筹规划、周密安排,采取、建立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参与“高教强省”行动计划的积极性。同时,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通过强化建设,全面提高我省高等教育的特色和优势,使之成为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基地,成为知识创新、科技创新、服务社会与引领社会发展的中心,为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做出新的贡献。

二OO六年九月十二日

山东省“高教强省”行动计划

 为贯彻落实科教兴鲁和人才强省战略,全面提升高等学校的综合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实现我省由高等教育大省向高等教育强省的根本转变,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十一五”期间,必须继续加强重点建设,以此来带动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为此,决定实施以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山东省 “高教强省”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面向山东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面向国际学术前沿方向,面向提高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走内涵发展之路,通过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建设与发展,全面提升高等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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