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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安区2006年度第七批次村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06]428号
【发布日期】 2006-09-12
【实施日期】 2006-09-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安区2006年度第七批次村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闽政文[2006]428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安区2006年度第七批村镇建设用地的请示》(厦府(2006)205号)、《关于同安区2006年度第七批村镇建设用地核减机电通用厂房用地规模的函》(厦国土房函(2006)1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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