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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保局关于“吉而妇女抗菌冲洗液(组合装)”项目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9-12
【实施日期】 2006-09-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医保局关于“吉而妇女抗菌冲洗液(组合装)”项目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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