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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双节期间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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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陕卫法发〔2006〕341号
【发布日期】 2006-09-12
【实施日期】 2006-09-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双节期间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卫生监督所:
  2006年 “十一”、中秋即将来临,“双节”期间是节日食品和餐饮业消费的高峰期。为防止节假日期间食物中毒的发生,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双节期间卫生监督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全面开展卫生监督检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把卫生监督工作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从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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