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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双滩电站淹没区通江境内农房及附属物搬(拆)迁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通府办发〔2006〕97号
【发布日期】 2006-09-13
【实施日期】 2006-09-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双滩电站淹没区通江境内农房及附属物搬(拆)迁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府有关部门:
  根据市委下发的《双滩电站移民安置工作专题会议纪要》(巴委会(2006)13号)和通江县、平昌县人民政府达成的协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移民迁建安置的有关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双滩电站淹没区通江境内农房及附属物搬(拆)迁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做好移民安置工作的重要性
  今年,我县将安置双滩电站淹没区通江境内移民144人,由于搬迁安置移民将离开祖居地,情感难舍、人地生疏,短期内不易适应新的生产生活环境,加之目前主汛期已经来临,淹没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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