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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财政局制定的《恩施州铁路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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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恩施州政办发〔2006〕24号
【发布日期】 2006-09-13
【实施日期】 2006-09-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财政局制定的《恩施州铁路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州财政局制定的《恩施州铁路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州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转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三日
 

恩施州铁路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铁路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促进我州铁路建设顺利进行,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现行财务制度,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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