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的通知》(浙政办函(2003)8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电子政务网络技术规范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9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建设统一的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根据“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分步实施、分级管理”的原则,在充分利用现有电子政务网络基础的前提下,建设与整合统一的市电子政务内网和市电子政务外网平台。 二、组织领导。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是全市电子政务的一项主要基础工作,各级各部门应给予高度的重视,要确定一位分管领导,负责电子政务网络建设。要积极配合市、县(市、区)信息中心,共同推进我市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市信息中心负责全市电子政务网络规划和市电子政务骨干网络建设与管理,负责对各县(市、区)电子政务网络和市级直属各单位或因需接入单位的网络建设的监督及技术支持。各县(市、区)信息中心负责本县(市、区)电子政务网络建设与管理,负责对本县(市、区)直属各单位或因需接入单位的网络建设的监督及技术支持。各接入电子政务网络的单位负责本单位内部局域网络及部门业务专网的建设与管理,负责配合市、县(市、区)信息中心做好电子政务网络的接入,同时对本单位接入电子政务网络的用户进行维护和安全管理。 三、经费管理和使用维护。市本级专线建设一次性所需经费和城域骨干网络相关设备费用由市财政统一解决,各接入市电子政务网络的单位的专线租用、网络运行维护、接入市电子政务网络所需的相关安全设备、部门内部局域网络及部门业务专网建设费用由各接入单位自行解决。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成后,已有的部门业务网络应逐步向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迁移,确因工作需要保留单独部门业务网络的,应于2006年9月底前报经市信息中心同意。 四、时间安排。市级各联网单位应对照本文件要求,认真研究本单位网络情况,并于2006年9月30日前将本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详细联网地址(具体为运营商光纤专线到单位网络设备的所在房间号)、IP地址需求、是否需在单位设立公共服务专网、资源共享专网、部门业务专网等三种专网情况报市信息中心。对已有部门业务专网的单位应将已有部门业务专网情况一并上报市信息中心。争取在2006年9月底前实现省、市、县(市、区)三级电子政务网络的连接,逐步实现市级各相关部门的部门业务网络向市电子政务网络迁移。各县(市、区)政府根据绍政办发(2005)156号文件精神,落实好本县(市、区)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各项工作。 二○○六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1: 绍兴市电子政务网络技术规范 第一章 概述 绍兴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是浙江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在绍兴市的延伸,由市电子政务内网(以下简称市政务内网)和市电子政务外网(以下简称市政务外网)构成,市政务内网与市政务外网、市政务内网与因特网之间物理隔离,市政务外网与因特网之间逻辑隔离并通过网络安全系统(国家保密推荐产品)实现信息交换。 第二章 组建市政务内网规范 市政务内网是全市党政机关的涉密办公专网,主要用于接收省级部门的电子公文,传输本市相关涉密信息及公文,以及不适合通过外网传输的信息。通过在政务内网上配备核心密码设备或普通密码设备构建党政加密内网。 市政务内网联网范围:市、县(市、区)二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领导及办公室(到此截至不再向下延伸),以及因需接入的单位。 市政务内网以省行政首脑机关信息中心提供给我市的专线线路与省政务内网相连;以专线方式与各县(市、区)政务内网相连;市级直属各单位及因需接入的单位如在市机关大院内以千兆以太网方式接入,在大院外则以专线线路接入。接入市政务内网的单位一律使用由市信息中心统一规划的IP地址和路由协议。 第三章 组建市政务外网规范 市政务外网是全市各级各部门的业务专网和资源共享专网,凡不需要在市政务内网上运行的业务系统可接入市政务外网;市政务外网同时对因特网公众提供服务。 市政务外网联网范围:市、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其直属各单位,法院、检察院,乡(镇、街道),以及因需接入的单位。 市政务外网以省行政首脑机关信息中心提供给我市的专线线路与省政务外网相连;各县(市、区)政务外网通过租用裸光纤或MSTP专线线路与市政务外网相连;市级直属各单位及因需接入的单位如在市机关大院内以千兆以太网方式接入市政务外网,在大院外则以专线线路接入市政务外网:其中有纵向业务的单位以裸光纤、MSTP专线、电路方式接入,无纵向业务的单位以裸光纤、MSTP专线或其他专线方式接入。今后根据各单位业务量的需求,动态调整各接入政务外网的单位的接入带宽及接入方式。远程移动办公用户,通过IPSec和Remote Access to MPLS VPN 相结合的技术,从Internet进行VPDN拨号进入市政务外网,访问相关资源。 市政务外网设立资源共享专网、公共服务专网和部门业务专网三种专网。 一、公共服务专网(VPN1)部署 公众服务专网对因特网公众提供服务,放置门户网站和邮件等服务器,通过网络安全系统与因特网逻辑相连,允许因特网主动访问公众服务专网的服务资源,一般不允许公众服务专网访问因特网。为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减少重复投资,充分利用资源,在市信息中心设立统一出口的综合公共服务专网,接入政务外网的市级各单位必须将门户网站和邮件等系统放置在统一出口的综合公共服务专网中。因工作需要须设立公共服务专网的单位,须在其出口处部署网络安全系统或通过综合公共服务专网统一出口与因特网相连,并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在本单位内正确部署各相关对因特网公众提供服务的服务器,且须经市信息中心审核同意。 公众服务专网和因特网的访问关系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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