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酒类许可证”年审工作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四川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9-13
【实施日期】
2006-09-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酒类许可证”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
为了加强“酒类许可证”的管理,严厉查处无证经营酒类商品的违法行为,根据《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和《四川省酒类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从事国产酒批发、进口酒批发、进口酒零售业务和从事国家名白酒零售业务企业的“酒类许可证”和《酒类流通随附单》留存联进行年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