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阳市科技创业中心入孵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现将《东阳市科技创业中心入孵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九月十三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和科技人才,进一步推动自主创新,有效推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技创业中心是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基地,其主要任务是为科技创业者提供必要的场地、优惠政策及高效、优质的服务,创造有利于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的良好环境,不断孵化培育以技术开发和产业化为主导,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管理科学、具有运转规范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具有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的企业家。 第三条 科技创业中心重点扶持列入国家、省、市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高新技术项目(产品)。 第四条 科技创业中心归口东阳市科技局管理,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