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桂林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乡居民住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部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办〔2006〕106号
【发布日期】 2006-09-13
【实施日期】 2006-09-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桂林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乡居民住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部的通知
 
 
灵川县、临桂县、叠彩区、秀峰区、七星区、象山区、雁山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桂林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乡居民住房普查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桂林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乡居民住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部。现将领导小组和指挥部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粟增林  副市长
  副 组 长:卢建民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张晓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