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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学课本配套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的批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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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苏国税函〔2006〕320号
【发布日期】 2006-09-13
【实施日期】 2006-09-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学课本配套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的批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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