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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发布《上海市2007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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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财库[2006]29号
【发布日期】 2006-09-14
【实施日期】 2006-09-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发布《上海市2007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各市级预算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编制的《上海市2007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已由上海市政府采购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上海市财政局
二OO六年九月十四日
 
上海市2007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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