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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老城区物业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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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穗府办[2006]32号
【发布日期】 2006-09-14
【实施日期】 2006-09-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老城区物业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穗府办[2006]32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加快推进老城区物业管理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国土房管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九月十四日

关于加快推进老城区物业管理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平安和谐社区的意见》(穗字[2006]2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平安和谐社区建设,确保2009年前全市老城区全面实行物业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与居民自治相结合,坚持加强老城区环境整治建设与提高社区管理服务水平相结合,以人为本,求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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