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价格服务进农家推广阶段工作意见的通知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在全国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通知》(发改价检[2006]138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全省"价格服务进农家"工作,规范统一全省"价格服务进农家"工作机制和工作内容,实现"价格服务进农家"的工作目标要求,现将《关于价格服务进农家推广阶段的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推广阶段工作意见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切实做好"价格服务进农家"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2006年9月15日 关于"价格服务进农家"推广阶段的工作意见 各市、县(区)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在全国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通知》(发改价检[2006]138号)、省物价局、省减负办《"价格服务进农家"工作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