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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价格服务进农家推广阶段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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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闽价监〔2006〕397号
【发布日期】 2006-09-15
【实施日期】 2006-09-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价格服务进农家推广阶段工作意见的通知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在全国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通知》(发改价检[2006]138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全省"价格服务进农家"工作,规范统一全省"价格服务进农家"工作机制和工作内容,实现"价格服务进农家"的工作目标要求,现将《关于价格服务进农家推广阶段的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推广阶段工作意见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切实做好"价格服务进农家"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2006年9月15日
关于"价格服务进农家"推广阶段的工作意见
各市、县(区)物价局:
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在全国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通知》(发改价检[2006]138号)、省物价局、省减负办《"价格服务进农家"工作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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