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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国科技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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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06]432号
【发布日期】 2006-09-15
【实施日期】 2006-09-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国科技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的通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是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大举措之一。近年来,我省各市、县(区)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深入实施“科教兴省”战略,走依靠科技发展经济的道路,市县区科技进步和经济实力取得了长足进展,成为全省经济和科技发展的重要力量。在2005年科技部组织的全国科技进步考核中,我省53个市(县、区)通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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