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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财法[2006]60号
【发布日期】 2006-09-15
【实施日期】 2006-09-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中央和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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