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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线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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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重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丰都府办发〔2006〕71号
【发布日期】 2006-09-15
【实施日期】 2006-09-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线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虎威镇、树人镇、南天湖镇、龙河镇、三建乡等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医疗卫生单位:
 市政府批准我县为全国2007年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县。为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渝府发(2005)102号)和7月31日县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丰都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线调查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六年九月十五日
 

丰都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线调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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