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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决定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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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01号
【发布日期】
2006-09-15
【实施日期】
2006-09-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长沙市人民政府令
第101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06年8月16日市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 谭仲池
二00六年九月十五日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六条:城市规划的编制、调整和实施应当向社会公布,并依法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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