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大政发[2006]90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九月十五日 大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大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是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大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研制工作的通知》(大政发〔2003〕108号)要求编制的,是大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体系中的重点专项规划之一。《大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主要阐明了2006-2010年大连市在生态环境建设保护特定领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体思路和具体部署,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 一、“十五”回顾 (一)“十五”生态环境保护计划执行情况 “十五”期间,大连市环境保护工作围绕改革发展大局,坚持科学发展观,以“环境立市”方针为指导,以蓝天碧海绿地工程为主线,以全面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把环境保护与建设贯穿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过程,通过优化城市布局和产业结构,全面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业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完成了“十五”环保规划的主要任务和主要目标,使全市经济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得到有效遏制,实现了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共赢。2001年,大连市荣获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授予的“全球环境500佳”和建设部授予的“中国人居环境奖”等称号。2005年,大连市被评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 1.环境质量状况明显改善 “十五”期间,我市大气、水体、噪声等环境质量状况总体呈现出明显改善的局面。空气中二氧化硫均值为0.037毫克/立方米,比“九五”期间下降23%; 可吸入颗粒物均值为0.084毫克/立方米,比“九五”期间下降21%;市区自然降尘均值为15.7吨/(平方千米?月),比“九五”期间下降8%。市区空气四项污染物年均值全部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近岸海域水质中各项污染物年均值基本符合所在功能区标准。过去污染较重的大连湾海域海水质量比“九五”期间有了明显好转。其中,无机氮下降7%,石油类下降15%。南部沿海、大窑湾、小窑湾、营城子湾水质保持良好,各项监测指标年均值符合国家二类海水水质标准,活性磷酸盐、石油类污染物大幅度下降。 地表水水质基本保持稳定。碧流河水库、英那河水库等饮用水源水质较好,均符合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碧流河高锰酸盐指数均值为2.47毫克/升,大沙河高锰酸盐指数为1.69毫克/升, 分别比“九五”期间下降19%和39%。 市区声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符合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均值为69.9分贝,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5.6分贝,分别比“九五”期间下降0.4分贝和0.6分贝。 2.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 以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为契机,实施大规模的城市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十五”期间,大连中药厂、大富彩印、中集集装箱等85家企业被整体迁出城市中心区,不仅减轻了城市环境压力,也使城市格局更趋合理。 加快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程,大连市区新建虎滩、泉水污水处理厂,市区污水处理能力达到48.5万吨/日。瓦房店市建成污水处理一厂,处理能力6万吨/日。2005年年底,大连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3%。 加大了拆炉并网、集中供热力度。泰山热电厂一期工程、东海热电厂二期工程建成投产,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200万平方米。城市中心区集中供热率达到73.9%。实施供热并网区域37个,实现并网面积1200万平方米,拆除锅炉1197台,拆除烟囱892根。 扩大了城乡绿化覆盖面积。全市森林覆盖率为41.5%。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0.1平方米。 取得了区域性综合整治的阶段性成果。对飞机航线下,黑石礁、凌水区域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环境面貌取得明显改观。 “十五”期间,我市环境保护累计投入资金达175.8亿元,占GDP的比例平均达到2.06%。大连市在全国47个重点城市20项环境指标考核中继续名列前茅。 3.工业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以推广清洁生产、强化工业污染源治理为突破口,全面开展污染防治。“十五”期间共完成1332项工业污染治理项目。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和削减,完成了国务院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其中二氧化硫总量指标为12.5万吨/年,2005年大连市实际排放总量为11.89万吨/年。 在全市工业总产值和工业增加值分别以年均18%和19%的速度增长的情况下,“十五”期间二氧化硫削减9.9%、烟尘削减31.7%、粉尘削减7.0%、化学需氧量削减13.3%,石油类削减12.2%。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70.7%,提高了7.8%。 4.生态环境保护成果显著 自然保护区面积不断扩大,“十五”期间建成1个国家级、1个省级、4个市级自然保护区。全市目前共有11个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其中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个省级风景名胜区;7个国家级森林公园、1个省级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大连市国土面积的比例为9.3%。 生态保护和建设取得新进展。通过植树造林、退耕还林等一系列治理措施,我市水土流失面积大大减少。加大了碧流河水库、英那河水库等饮用水源保护力度,保证了城市居民喝上放心水。旅顺口区成为我市第二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甘井子区红旗镇荣获“全国环境优美镇”称号。至2005年,“大连市生态示范乡镇”已增至16个。批准命名“大连市有机食品生产基地”10个。 5.环境法制建设和执法监督不断加强 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先后出台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限期拆除市区内分散燃煤锅炉等污染设施的通知》(大政办发〔2004〕45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大政办发〔2004〕53号)、《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通告》(大环发〔2005〕32号)等12部文件。 强化了环境执法监督工作。“十五”期间,共审批建设项目20447个。开通了“12369”环境投诉举报热线,受理各类信访4.1万件,处理率达到100%。开展了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关闭了16家矿山,查处了一批未办理环保手续、污染严重的企业,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2起环境污染犯罪,有力地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机动车污染管理取得成效。义务检测机动车4600余台,路检车辆25.2万余台,处罚超标车辆3.6万余台,路检合格率由1998年年底的不足70%提高到目前的88%,有效地降低了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 6.环保产业和国际交流合作日益加强 环保产业初具规模。全市从事环保产业的企事业单位达290家,从业人员2.2万人,年产值达45亿元。开展了环境保护设施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运营试点。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生态工业园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得到国家环保总局正式批准并已开始建设。 “十五”期间,对外环境交流与合作日益加强,共接待来连实地考察和洽谈环境合作事项的美国、日本、韩国、加拿大等18个国家和地区代表团78个、共计779人次的来访;共派出43个团组168人次赴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家和地区进行环保技术交流与考察。分别在2002年、2004年成功举办了中国国际环境保护博览会,极大地促进了国内外环保产业技术的交流与合作。 7.环境管理支持能力全面提升 环境科研得到高度重视。“十五”期间,我市加大了环境科学研究投资力度。完成国家、省和市级环境科研项目45项,其中9个项目获省、市级科技进步奖,有31项技术被列入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推广计划。 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和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拥有较为完备的环境监测体系,具备对大连的环境保护工作提供较全面的技术支持能力。 8.公众参与环保意识进一步提高 初步建立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实行了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和环境保护新闻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空气质量日报、预报和海水浴场水质周报、饮用水源月测月报等。成立了大连市环保志愿者协会,环保志愿者成为环境保护与建设的社会力量。由市民广泛参与的“6?5世界环境日”纪念活动、“万名环保志愿者下社区”、“大连市十大环保人物”评选和“十佳生态景区”评选,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中华环保世纪行”活动为我市环境保护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环保意识教育行动逐步渗透到各个领域。在大中小学校普遍开设了环保课,普及环境知识做到了从小抓起。绿色创建活动全面展开。至2005年年底,全市共有环境友好企业9家,绿色社区、医院、学校、酒店、幼儿园137个,绿色家庭200个。其中国家级绿色学校2所、绿色社区1个,省级绿色学校16所、绿色社区9个、绿色家庭10个,全社会环境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主要环境问题与未来压力 “十五”期间,我市环保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但部分制约我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问题仍然存在。 1.甘井子工业区污染严重 受东北特钢、大化、大水泥等重污染企业的影响,甘井子工业区是大连市大气污染最重、空气质量最差的地区,该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占全市的一半以上。2004年,甘井子工业区空气质量优的天数只有13天,仅占全年的3.6%,而污染天数则达63天,占全年的17.2%,污染天数远远多于其他区域。 鞍钢大连石灰石矿及甘井子区域内100余处废弃矿山、矿坑和正在开采的31处小矿山,严重破坏了城市自然景观和森林植被生态环境。 大连湾臭水套及周边海域是我市水质污染最严重的海域。受大化排放的氨氮影响,邻近海域的无机氮浓度在丰水期超过国家标准15倍。 2.煤烟与尾气混合型大气污染不容忽视 我市一次能源消耗以煤炭为主,全市年消耗煤炭达1300万吨。燃煤过程中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严重影响我市大气环境质量。 目前,我市机动车保有量为48.1万辆,每年以10.6%的速度递增,市内交通主干道和重点区域、重点路段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机动车尾气排放的氮氧化物约占全市氮氧化物总排放量的40%。 “十五”期间我市多次出现酸雨现象,酸雨污染日趋严重。 3.生活污染逐渐成为城市污染主要来源 生活污染日益突出,生活废水污染物已占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一半以上。全市已建成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没有达到“十五”规划指标。部分区市县污水处理厂新建和扩建速度缓慢。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程度较低,主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厂尚未建成。城市餐饮厨房垃圾没有得到有效综合利用。旅顺口区、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庄河市和长海县还没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 4.农村环境污染日趋严重 随着我市农村城镇化进程速度加快,乡镇人口不断集中,乡镇生活污水和垃圾排放量也不断增加,而目前乡镇缺乏必要的生活污水、垃圾收集系统和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和垃圾无序排放,污染了河流、沟渠、土壤,直接破坏了生态环境,影响了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另一方面,随着我市畜牧业的快速发展,畜牧养殖特别是规模化畜禽养殖已成为我市农村面源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许多地区的畜禽粪污排放量已超过农民生活、农村工业等污染物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日益突出。 农村生态环境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农村自身经济、旅游业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而且已经直接关系到了食品安全和饮用水源安全问题。 5.近岸海域养殖污染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近岸海域海水养殖产生的各种废弃物对海水、海水浴场造成污染,影响城市中心区南部海滨旅游观光景观及航运安全。海水养殖无序、无度,超过海水水域承载能力和循环自净能力。 6.小矿山无序开发 部分矿山企业的生态保护意识淡薄,矿山开采劈山毁林,造成的生态植被破坏和环境污染十分严重。小型矿山私采滥挖破坏生态现象普遍,造成山体滑坡、水土大量流失、河道淤塞、水和空气污染严重等后果。大型矿山生态恢复困难重重,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资金严重缺乏;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能力薄弱。 7.危险废物与放射源仍存在安全隐患 对环境及人类健康构成威胁的危险废物安全处置体系尚不健全。部分企业搬迁、破产、倒闭后遗留的危险废物未得到有效处置,还存在安全隐患。我市现有密封放射源531枚,涉及81家单位,放射源安全防护隐患依然存在。 8.“十一五”期间将面临更大的环境压力 根据《大连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到2010年,大连地区生产总值将突破4000亿元,年均增长13%左右。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47%;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递增30%以上。全市常住人口将达635万人左右,人口出生率和人口自然增长率分别达到6.81‰和0.64‰。 按照现有的经济增长方式和社会生活方式,预计到2010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将达到13万吨/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将达到225万吨/日,其中工业废水142万吨/日,生活废水83万吨/日,按现有污水处理水平计算,废水中化学耗氧量排放量将达到10万吨/年。全市固体废物产生总量将达到1.64万吨/日,其中生活垃圾5200吨/日,工业固体废物1.12万吨/日。 二、 “十一五”规划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围绕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东北亚重要国际城市建设,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发展资源消耗少的高新技术产业,改变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经济增长方式。贯彻落实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生态修复并重的方针,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从源头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坚决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污染的状况,切实解决危害人民健康的环境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环境质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宜居城市。 (二)总体目标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下降,环境质量稳步提高;中心城区基本解决工业污染问题;燃煤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矿山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初步建立农村污染防控体系,全市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大连生态城市建设初见成效,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标准。 (三)主要规划指标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满足一级标准天数达到100天,满足二级标准天数达到360天,甘井子工业区空气质量达到和优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350天。近岸海域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的功能区标准,水环境质量得到根本性改善。关系到人体健康的饮用水源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以上,地面水水质全部达到功能区标准。交通和区域环境噪声进一步降低,达到功能区标准。 进一步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到2010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10.12万吨以下,化学耗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5.05万吨以下,烟粉尘排放总量控制在7.11万吨以下。完成甘井子工业区综合整治,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1.2万吨,削减氮氧化物排放量4600吨,削减烟尘和粉尘排放量5700吨,削减化学耗氧量排放量2800吨,削减氨氮排放量2000吨。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中水回用率达到35%;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5%,人均绿地面积达到13平方米。耕地保有量稳定在35万公顷;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80%;森林覆盖率达到45%;农村乡镇垃圾处理率和生活污水处理率均达到30%左右;使用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农户达到10%以上。 专栏1 大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主要目标(略) 专栏2 大连市“十一五”总量控制计划指标分配表(略) 三、 主要任务和措施 “十一五”时期要重点解决甘井子工业区污染问题,尽快改善重点区域、海域、流域的环境质量。同时加大“一城一岛十区”污染防治的力度,避免重点工业区、城镇化建设区重蹈“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辙。积极开展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启动农村污水与垃圾处理工程,积极防治农村面源污染。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加大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力度,重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进一步健全环境监管体制,提高环境监管能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具体任务和措施如下: (一) 优化城市布局,强化重点区域整治 1.形成合理的区域发展格局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不同要求,围绕区域功能定位,实施分类指导,突出环保防治重点,有效保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协调,有效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快速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 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的产业结构,中心城区内现有的污染企业在“十一五”期间要完成搬迁任务,包括东北特钢、大化、大水泥、染化、煤气二厂。对中心城区实施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重点围绕区域性商贸中心、金融中心、信息中心、旅游中心建设,严格控制新建工业项目,禁止新建化工、冶金、建材等污染项目。 新建及搬迁工业项目,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向临港工业区和专业工业园区集中,整合规模小、布局散、产业特点不明确的工业小区,实现工业园区合理布局。工业园区要按照产业功能定位,遵循“绿色入区标准”布局产业项目。工业园区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应与园区同步规划、同步实施,项目入园前要完成工业区污水集中处理与排放、集中供热等设施建设。在规划环评论证的基础上,重点开发建设“一城一岛十区”。 专栏3 大连市优先扶持的重点专业化、生态化工业园区(略) 对水源上游地区、湿地、地下水水质恶劣地区、自然灾害频发区等生态脆弱区,要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的原则,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 对依法设立的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以及列入国际国内重要湿地名录的湿地,要依法实行强制性保护,严禁从事不符合保护区功能定位的各项开发活动。 专栏4 大连市禁止开发区域(略) 2.开展甘井子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 全面实施甘井子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对大化、东北特钢、鞍钢石灰石矿、大水泥实行整体搬迁整治,对大化棉花岛渣场、小矿山、毛茔子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场等区域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 对大化、东北特钢等污染企业实行整体搬迁整治,整治面积约5平方公里。大化集团传统产品搬迁至大连松木岛化工产业基地,搬迁后淘汰氨碱法制碱装置和常压法制硝酸装置,根治碱渣和硝酸尾气污染;东北特钢搬迁至登沙河临港工业区,搬迁后淘汰污染重、耗能高、设备陈旧的小炼钢炉,新建现代化电炉,解决烟尘污染问题。 完成大化棉花岛渣场整治,彻底根治大化渣场污染,搬迁染化、氯酸钾厂,整治面积约3平方公里。 关闭鞍钢甘井子石灰石矿,完成关闭区域及周边地区整顿,整顿面积约4平方公里。关闭第二水泥厂以及甘井子区属矿山企业。在200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甘井子区矿山复绿工程,消除破坏山体的地质灾害和安全隐患。 采用先进的窑外分解技术,完成大水泥企业搬迁改造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整治。 企业搬迁后要进行全面的土地利用风险评价,制订切实可行的生态修复方案。 加强区域内河道整治,启动大连湾西部海域的生态恢复工程。河道、海湾整治应采用生态型方案,以生态恢复为目标,严格控制对河道的硬覆盖。 到2010年,通过闭矿治渣等生态修复工程的实施,使得甘井子工业区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恢复和改善,成为城市新增发展用地,进行高标准规划和建设,区域空气环境功能区划由原来的三类提高到二类。 (二)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节约型社会 1.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 以工业冷却水、绿化用水、建筑行业和大型社区、大型商务区的生活用水为重点,加大中水回用力度,鼓励污水就地处理、就地回用,在城市新区和工业新区建设完善的中水回用系统。到2010年,市区中水回用率达到35%;以电厂、石化企业脱盐水及海岛生活用水为重点,推动海水淡化应用,海水淡化总量由目前的1万吨/日增加到20万吨/日;以工业间接冷却、海水热泵为重点,扩大海水的直接利用量,海水直接利用总量由目前的350万吨/日增加到450万吨/日。 积极发展太阳能和风能、生物质能利用;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及综合利用系统;建设主要废旧物资回收再利用系统;建立粉煤灰储灰加工产业园区,粉煤灰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建设食品废料回收再生利用系统;推动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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