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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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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辽宁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辽政发〔2006〕36号
【发布日期】 2006-09-16
【实施日期】 2006-09-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的通知
(辽政发〔2006〕36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六年九月十六日

 

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

 

 

  根据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并实施《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以下简称《辽宁科学素质纲要》)。

  一、前言

  科学素质是公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一般指了解必要的科学技术知识,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树立科学思想,崇尚科学精神,并具有一定的应用它们处理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对于增强公民获取和运用科技知识的能力、改善生活质量、实现全面发展,对于提高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构建和谐辽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公民科学素质状况调查显示,我省公民科学素质水平与发达国家和国内发达地区相比有很大差距。公民科学素质的城乡差距十分明显,劳动适龄人口科学素质不高;大多数公民对于基本科学知识了解程度较低,在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等方面较为欠缺,一些不科学的观念和行为普遍存在,愚昧迷信在某些地区较为盛行。公民科学素质水平偏低,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一项基础性社会工程,是政府引导实施、全民广泛参与的社会行动。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有了较大的发展,但仍存在许多问题。人均接受正规教育的年限有待提高;因长期受应试教育影响,学生科学素质结构存在明显缺陷;社会教育、成人教育体系尚不健全,公民缺少接受终身教育的意识和机会。科普长效运行机制尚未形成;科普设施、队伍、经费等资源不足;大众传媒科技传播力度不够、质量不高。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未能有效满足社会需求,公民提升自身科学素质的主动性尚未充分调动。

  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旨在全面推动我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通过发展科学技术的教育、传播与普及,尽快使我省全民科学素质在整体上有大幅度的提高,实现到本世纪中叶成年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长远目标。《辽宁科学素质纲要》提出了我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在“十一五”期间的主要目标、任务与措施和到2020年的阶段性目标。

  二、方针和目标

  指导方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大力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构建和谐辽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雄厚的人力资源基础。

  今后15年,实施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的方针是“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

  政府推动--各级政府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工作,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将《辽宁科学素质纲要》纳入有关规划计划,制定政策法规,加大公共投入,推动《辽宁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社会各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

  全民参与--公民是科学素质建设的参与主体和受益者,要充分调动全体公民参与实施《辽宁科学素质纲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鼓励创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

  提升素质--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是《辽宁科学素质纲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实施《辽宁科学素质纲要》,推动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促进和谐--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实现科学技术的教育、传播与普及等公共服务的公平普惠,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

  目标:

  到2020年,科学技术的教育、传播与普及有长足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5%。 

  到2010年,科学技术的教育、传播与普及有较大发展,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5%。围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最关键、最具基础性的问题,实现以下目标:

  --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落实。重点宣传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

  --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较大增强;农民和城镇劳动人口的科学素质有显著提高,城乡居民科学素质水平差距逐步缩小;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等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得到加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

  三、主要行动

  根据指导方针和目标,在“十一五”期间实施以下主要行动:

  (一)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能源等科学知识,宣传我国人口众多、人均占有资源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基本国情,使未成年人从小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加强基础教育,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使中小学生掌握基本的科学知识与必要的技能。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年左右,小学阶段入学率和保留率分别达到100%和99.97%,初中阶段入学率和保留率分别达到100%和97%以上,高中阶段入学率提高到85%。

  --普及农村义务教育,实施新一轮“普九”规划,力争实现全省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目标,全省50%左右的县(市、区)达到或接近“普九”、“双高水平”标准。增强农村未成年人改善生存状况、提高生活质量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使未成年人提高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体验科学探究活动的过程与方法,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培养综合运用科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措施:

  --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能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使未成年人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认识人类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性。

  --深入实施义务教育规划,提高全省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结合中小学课程改革,强化科学教育的内容,将科学教育列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严格执行新课程计划,进入新课程实验的学校,在义务教育地方课程(1-9年级)中开设60课时的科学教育课程。

  --贯彻落实《辽宁省全面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实现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化目标。科学合理地制定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推进相对集中办学进程,促进布局结构优化。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逐步实现农村地区与城市地区共享优质课程资源。建立优秀教师送教下乡制度,缓解农村对优秀中小学教师的需求。继续实施“一所村小一名大学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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