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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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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长政办函〔2006〕120号
【发布日期】 2006-09-16
【实施日期】 2006-09-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品位,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环保模范城市,根据目前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就我市2006年下半年加强大气环境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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