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市第二批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名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文化局关于加强我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05]40号)文件精神,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第二批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予以公布。望各县(市、区)、各部门按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保护和利用,充分发挥其价值,为我市先进文化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OO六年九月十七日 附: 赣州市第二批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名录 章贡区: 文物名称 时代 坐落地点 新屋子红军标语 1932年 章贡区沙石镇吉埠村大塘面小组 赣县: 文物名称 时代 坐落地点 三江古戏台 清 大埠乡三江村 寻乌县: 文物名称 时代 坐落地点 汶口红军标语群 1930年 澄江镇汶口村 中共寻乌县临时县委旧址 1929年 澄江镇汶口村蓝氏小祠堂 安远县: 文物名称 时代 坐落地点 卢氏宗祠 清 风山乡石口村 龙南县: 文物名称 时代 坐落地点 荷恩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