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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萍乡市行政服务分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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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萍府办发〔2006〕15号
【发布日期】 2006-09-17
【实施日期】 2006-09-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萍乡市行政服务分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萍府办发〔2006〕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萍乡市行政服务分中心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九月十七日
 
 
萍乡市行政服务分中心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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