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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秋冬季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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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常政办发〔2006〕171号
【发布日期】 2006-09-17
【实施日期】 2006-09-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秋冬季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都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民增收,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秋冬季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衢机电[2006]29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秋冬季动物疫病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清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形势
  秋冬季是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今年7月份以来,我市已有46个乡镇170个村5561农户的7971头生猪发生蓝耳病(高热病),并继发猪瘟等疫病,死亡生猪1240头,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其中相邻的开化县疫情较为严重。此外,奶牛布氏杆菌阳性率也比上年明显增加;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也存在外源输入的危险,畜产品流通环节存在严重的疫情隐患。少数乡镇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工作有所松懈,存在侥幸心理,免疫工作不平衡,少数饲养场户存在免疫空挡,生猪违法使用“瘦肉精”现象有所抬头。面对市内外严重的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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