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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庆中秋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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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云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瑞政发〔2006〕203号
【发布日期】 2006-09-18
【实施日期】 2006-09-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庆中秋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瑞政发〔2006〕203号
 
 
各乡(镇)、区,市直有关单位:
  2006年的中秋、国庆节即将来临,为确保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让全市人民过上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市直各有关单位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积极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市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按照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德政发(2006)162号)精神和《德宏州2006年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方案,积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保障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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