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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好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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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青海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青政办〔2006〕133号
【发布日期】 2006-09-18
【实施日期】 2006-09-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好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
青政办〔2006〕133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去冬今春以来,我省发生几起森林草原火灾,给国家和农牧民群众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入夏以来,全省又持续高温少雨,气候干燥、特别是青南牧区7至8月气温异常偏高、降水明显偏少,致使可燃物增多,火险隐患增加,火险等级提高,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从10月1日起,我省将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各地要早动员、早部署,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现就做好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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