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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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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许政[2006]63号
【发布日期】 2006-09-18
【实施日期】 2006-09-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 “十五”以来,我市畜牧业持续快速发展,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2005年畜牧业实现产值70.3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1%。为加快推进畜牧业现代化,实现畜牧业发展的新突破,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农民增收为中心,以猪鸡规模养殖、畜产品加工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加快“一园、三基地”建设,积极发展奶业和牛羊生产,实行畜牧业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实现数量、质量和效益的同步增长,促进现代畜牧业的快速发展。
  (二)发展目标
  畜牧业经济实力显著提高。2010年,全市畜牧业产值突破100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6%。
  畜产品加工水平显著提高。2010年,全市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80%,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畜牧业产值之比达到2:1。
  农民人均牧业收入显著提高。2010年,全市农民人均牧业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5%以上。
  二、大力发展规模养殖,建设优质生猪和家禽生产基地
  继续实施“千场百区”发展战略,大力发展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加快畜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方式转变,突出发展猪禽生产,提高集约化养殖水平。一要建设畜牧科技示范生态园。以畜牧科技企业项目为重点,建设集经济功能、服务功能、示范功能和生态功能为一体的畜牧科技示范生态园,带动全市畜牧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二要建设优质生猪生产基地。规模养猪场和养猪小区要实行“种养平衡一体化”发展模式,搞好粪污无害化处理,发展园林式标准化养猪企业和养猪小区。规范提升庭院养猪,结合全市新农村建设“一池三改”规划,实行“养沼一体化”发展模式,改善人居环境。到2010年,全市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达到2000个,养猪小区100个,规范庭院养猪20万户,出栏生猪达到600万头,把我市建成全省重要的优质生猪生产基地。三要建设优质家禽生产基地。积极扶持家禽产业化龙头企业,实行“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带动规模养禽场和养禽小区快速发展,不断提高规模化养禽水平。实行“林养一体化”发展模式,大力发展优质、安全、无公害禽产品,打造绿色畜产品品牌。到2010年,全市年存栏5000只以上的规模禽场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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