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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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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2006〕70号
【发布日期】 2006-09-18
【实施日期】 2006-09-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工作的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推动我省企业创新创业,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驰名、著名商标,提升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促进全省经济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商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商标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商标是重要的经济资源。加强商标工作,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商标的优势企业,对于推动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流动,增强企业和区域经济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省商标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培育、保护、扶持和发展了一大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驰名、著名商标,促进了企业效益的提高和地方经济的发展。但是,一些地区和企业的商标意识仍比较淡薄,省内知名商标被省外、境外抢注的事件时有发生。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一定要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开创我省商标工作的新局面。
  二、加强商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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