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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广告管理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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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赣卫医字〔2006〕72号
【发布日期】
2006-09-18
【实施日期】
2006-09-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西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广告管理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直各医疗单位:
当前,违法、违规的医疗广告较为突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医疗市场秩序,损害了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社会各界反映强烈。今年上半年,全省工商行政部门共查处各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279起,罚没款98万元,案件总数与罚没款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19.6%和164.8%。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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