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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交委关于开展二○○六年“十一”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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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成都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成交发〔2006〕675号
【发布日期】 2006-09-19
【实施日期】 2006-09-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成都市交委关于开展二○○六年“十一”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区(市)县交通局,委各处室,各企事业单位:
  2006年“十?一”旅游黄金周即将到来,按照部、省、市的工作要求,为保障群众安全出行和放心出行,市交委决定从9月25日开始在全市交通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自查和督查相结合,以自查为主;明查和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的方式进行。各区(市)县交通局、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并带队对本辖区、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市交委成立暗访督查组,对各单位的自查情况和重点部位进行安全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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