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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住房状况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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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淮府办〔2006〕79号
【发布日期】 2006-09-19
【实施日期】 2006-09-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住房状况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皖政办发(2006)57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淮南市住房状况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九月十九日

淮南市住房状况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开展住房状况调查是我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全市住房状况调查,全面掌握城市居民家庭及外来人员当前居住和收入的基本情况,并进行定性定量分析,为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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