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市属企业军转干部参加企业改制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市属企业各主管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九江市市属企业军转干部参加企业改制有关问题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六年九月十九日 关于市属企业军转干部参加企业改制有关问题的意见 根据人发(2002)82号、中办发(2003)29号、国人部发(2004)55号、赣办发(2003)13号、赣人字(2005)236号以及九办发(200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市属企业军转干部参加企业改制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1、适用对象。凡2000年12月31日前转业到市属(含非国有企业)企业的在岗、下岗、失业(解除劳动关系)和退休等企业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