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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生产项目予以关闭和注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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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函〔2006〕136号
【发布日期】 2006-09-19
【实施日期】 2006-09-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生产项目予以关闭和注销的通知
吉政函〔2006〕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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