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2006年市直部门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推进责任制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辽宁省朝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朝政办发〔2006〕99号
【发布日期】 2006-09-19
【实施日期】 2006-09-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2006年市直部门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推进责任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促进朝阳经济的跨越式发展,真正形成以项目建设为中心的经济工作运行机制,市政府决定于2006年在市直部门建立和实施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推进责任制(简称责任制下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宗旨
  指导思想:以科学的发展观为统领,以项目建设为核心,以发展“四大支柱产业”、“实施六大行动”为方向,以增加固定资产投入为重点,通过进一步对外开放,着力推进重点项目招商引资进程,扩大我市招商引资规模,建立起责任明确、工作到位、运转高效的招商引资工作体系,使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实现新突破,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升级提供有力支持。
  工作宗旨:充分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构建点、线、面结合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分工体系。点,即每一个招商项目。线,是指两组平行线。第一组线,即项目的所属产业线,按照产业的上中下游关系构成整个产业链条;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